龙门架租赁合同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郑州东兴贸易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建筑施工机械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食堂、洗浴中心);
1.2 工程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内;
1.3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1.4 建筑面积: 学生食堂为14119.26平方米,洗浴中心为3567.90平方米;
1.5 质量目标: 合格
第2条 租赁设备费用组成及结算方法
2.1 费用组成:
序号 | 设备名称 | 租赁价 | 备 注 |
1 | 月租金 | 1000元/月·台 | 按自然月计算,不足月部分按超出天数计算 |
2 | 其它费用 | 2500元/台 | 包括安装、报验及进出场费,含搬运 |
3 | 工人工资 | 1000元/月 | 甲方提供住处,伙食费自理 |
2.2 本合同的各项费用参照了当期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2.3 上述费用包含龙门架折旧费、大修费、保养费、安拆、报验及场外运输费、顶升、劳动保护费、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为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须的一切费用。
2.4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10天,停工期间租金按日租赁费用的50%结算费用。
2.5 工程款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5.1龙门架进场安装报验合格可以正常使用后,付前期设备进场的安装、报验等费用。月租金在停用退场前付清。
2.5.2乙方负责配齐钢丝绳等相关配件,钢丝绳的费用可计在租赁费中,在最后结算时一并付清。
2.6 本工程税金及劳保统筹由甲方代收代缴,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2.7 龙门架租赁费计取时间:安装报验合格后,以检测中心出具的准用证日期开始计租,停用日期以项目的书面通知为准。
2.8 乙方负责提供正规发票。
第3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王立新
3.2 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第4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4.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张铁江
4.2 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条款、甲方及总包方的要求组织施工。
第5条 甲方工作
5.1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基础安装、安全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5.2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顶升所必需的操作面,确保设备基础压实,地耐力符合机械设备安全要求。
5.3并负责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5.4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5.5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 米,电压确保在380V±5%范围内。因电压不稳,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责任自负。
5.6甲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要求指挥机械设备的使用,禁止违章指挥。
5.7设备报停等事宜,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6条 乙方工作
6.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在进场前编制设备的各项技术方案。(主要包括设备基础方案及安全拆除方案)
6.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负责设备安装、拆除、报验和调试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3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承担所租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的相关费用。
6.4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两小时必须到场。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修理连续不得超过12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超过期间天数计。
6.5 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设备进行管理,符合现场CI工作要求和项目管理的要求。
6.6 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龙门架的出厂合格证、企业资质及安全资质等甲方所需的资料。
6.7 乙方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基础埋件。租赁设备的进物提升架必须具备双重防坠装置。
6.8 在机械设备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做工作性能、安全等的全面检查,保证满足甲方安全使用需要。根据与甲方确定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进出场,并办理、提供相关准用资料。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日常内作业资料。
并必须对龙门架的质量、安全进行技术交底,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龙门架存在质量问题给工程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所有损失.
6.9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和调配,严格按照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
6.10乙方必须对其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未能遵守有关规定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第7条 维修保养责任
7.1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的中修保养由 乙方 负责,乙方承担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费用。
7.2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机械设备或缺少有关设备、附件等,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调换或如数补齐,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第8条 安全要求
8.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8.3 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8.4 乙方必须设专人对机械设备正常检查、维修、保养,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9条 设备保险
9.1、乙方应对其自身的设备及人员办理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中,由于乙方设备的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害,机械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任。
9.2、无论乙方是否办理以上保险,均应使甲方免遭此类损失或补偿,免遭一切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费用。
第10条 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12条 合同份数
12.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12.2 本合同副本两份, 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双方签字:
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东兴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年3月12日 签字日期: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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