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图书馆工程
铲车租赁合同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大学图书馆项目经理部
乙方:开封市郊区固门空心砖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的铲车,用于 河南大学图书馆工程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河南大学图书馆
1.2、 工程地点: 开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3、 工程檐高: 41.7米
第2条 机械设备租赁概况
2.1、 租赁机械设备概况:
2.5 租赁方式:铲车按照本工程实际使用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2.6 租赁时间:由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乙方必须随时无条件满足。
第3条 双方责任:
3.1、乙方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承担所租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责任和费用。
3.2、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一次故障时间连续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上述时间,影响了正常使用,甲方除扣减停用时间的租赁费外,还将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额为3000元/次/月;重大故障,连续停用时间超过12小时,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3.3、乙方设备在接到甲方进场使用的通知后,必须于半个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开始作业,逾期到达,超出时间(半小时以上)将双倍从乙方设备实际作业时间中扣除。
第4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4.1、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及现场每天实际铲车作业时间,配备熟练的机械操作人员,并保证24小时内随时满足甲方施工使用要求。
4.2、机操人员工作职责:
4.2.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本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正式上岗证上岗工作,并随身携带副证,便于接受检查。
4.2.2操作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的生产安排,高效优质的完成作业任务,提高自身素质,严禁以非正常理由拒绝操作,杜绝操作人员向项目或分包索要财物。
4.2.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做到“四懂、三会、两精”,不得违章作业,严禁疲劳作业和酒后作业。
4.2.4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记录清楚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做好班前例行保养工作,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异议应主动及时与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员协商,并应尽快解决。
4.2.5铲车出现机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及时排除,若无法解决应及时通知乙方负责人员,立即派人修理,乙方须在3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进行抢修。同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具体情况。
4.2.6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人员的指挥,严禁野蛮施工,由于野蛮施工给甲方及现场第三方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现场的整体情况,明确关键部位,做好安全防范。
第5条 维修保养责任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由 乙方 负责,乙方承担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6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6.1、 用确定的原则
6.1.1本合同的各项费用是参照了当期开封市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6.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
6.1.2若发生下列原因,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减费用:
6.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
6.1.2.2由于乙方原因,设备不能满足现场需要。
6.2、 费用的组成: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租赁费 (元/小时) | 备注 |
1 | 铲车 | | 77 | 1台 |
6.3、上述费用包含铲车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保险、油料等为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须的一切费用。
6.4、 费用支付:
6.4.1费用计取时间:以甲方现场实际签认的使用时间为准。
6.4.2租赁费支付: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每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经审核无误后,次月21日前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租赁费按审核量的80%支付,其余款项待甲方完全停止租赁乙方设备后的两个月内结清。
6.5、 甲方对乙方的扣款:因乙方未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缓付的款项,为甲方对乙方的暂时扣款,在乙方令甲方满意的完成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在下一期的付款时支付给乙方。
6.6、 于因乙方违约或违反合同,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为永久扣款,一次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第7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和施工现场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7.2、甲方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期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同时乙方要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在甲方工程款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应坚持为甲方服务。
7.3、 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机械设备或缺少有关设备、附件等,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调换或如数补齐,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7.4、 担由于自身原因(人员、设备等)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和施工现场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第8条 设备保险
8.1、 方应对其自身的设备和人员办理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害,机械损失均由乙方自负责任。
8.2、无论乙方是否办理以上保险,均应使甲方免遭此类损失或补偿,免遭一切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费用。当乙方的人员或机械设备(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出现伤害事故或损坏事故,无论其是否需要,乙方都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9条 安全交底
9.1、甲方应就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和其它特殊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资料由双方签认后分别保存。
9.2、乙方应对其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并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争议
10.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开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12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13条 合同份数
13.1、 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2、 合同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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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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