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缝及钢梯分包合同
发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郑州(东)建材大世界洪泰装饰材料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食堂、浴室 工程 变形缝及钢梯 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食堂及洗浴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内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学生食堂为14119.26平方米,洗浴中心为3567.90平方米;
质量目标: 合格
安全目标: 工完场清,无重大安全事故
第2条 工期
2.1、自进场之日起七天,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则工期相应顺延。如分包方不能达到总包方、业主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令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场,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工期损失(每天3000元)及后续队伍的进场费用。
2.2、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分包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总包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
第3条 甲方权利与职责
3.1 甲方驻工地代表: 徐 明
3.2 负责协调分包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3.3 及时向分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3.4 如果分包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满足不了总包方、监理、业主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将分包合同范围内任意部分的工作指定给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从分包款中扣除,对此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5 总包方为分包方提供下列施工便利:
3.5.1提供现场施工所需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宿舍,所需水电费由总包方承担。
3.5.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分包方应厉行节约。总包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分包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总包方有权重罚。
3.5.3负责接洽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分包方应积极配合。
第4条 乙方职责
4.1 乙方驻工地代表: 李东明 保证在现场施工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乙方驻工地代表随叫随到。
4.2 严格按国家的规程、规范、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3自备施工所需机具、机械及其它随身工具,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4.4 进场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0岁,并具有与其工种相适应的技术能力。超出规定年龄的,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
4.5对已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承担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4.6乙方应保证将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区内的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4.7.能够响应中建一局的《卫生防疫办法》、《交流资料》、《安全教育流动学校》等管理办法。
4.8分包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总包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分包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4.9分包方应采取恰当的方式对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防止交叉施工造成污染与损害,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成果,如有损害分包方应自费予以修理。
4.10分包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总包方的统一监督管理。
4.11负责分包工程竣工前清理、竣工移交前的看管和保洁工作。
第5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变形缝按现场实测实量的长度计算。其中合同单价应视为是包工、包料、包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
第6条 合同价款
6.1合同单价:
1、24号镀锌铁皮(平缝):33元/m
2、24号镀锌铁皮(直角缝):47元/m
3、楼面变形缝:70元/m
4、钢梯:4200元/个
注:单价含制作安装及运输等相关费用,且包括相关试验费用。分包方提供正规发票。总价下浮6%。
6.2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本合同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合同单价均包括分包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总包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6.3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返工所花人工费和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7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进度款支付:
预付款为50%,安装完毕后付至95%,留5%作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
7.2 待该工程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后即进行总结算。
7.3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第8条 保修
8.1分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2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郑州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的要求,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 2 年。
8.3质量保修期自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4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总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分包方保留金中扣除。
2) 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分包方实施保修作业。
3) 质量问题保修完成后,由业主、使用方会同总包方组织验收,各方验收合格后当次保修即告结束。
8.5保修费用与赔偿责任
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 如分包方施工质量缺陷、工艺缺陷与瑕疵给使用方、业主造成人员物资财产等直接损失以及其它间接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3) 因业主、使用方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分包方应尽义务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则由总包方牵头,分包方配合,向责任方索要。
8.6保修金返还
1)待该工程保修期满后,当且仅当甲方从业主处获得对应款项后30天内,在扣除对应扣款后,甲方一次性将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2)保修金需扣除以下费用:
ⅰ)总包方委托他人完成保修维修工作的费用;
ⅱ)因分包方过失、责任而赔偿业主、使用方的相关损失;
ⅲ) 其它与保修维修有关的费用;
第9条 违约和争议
9.1 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除按合同进行罚款外,乙方必须在限期内采取返工、返修或其他弥补措施,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经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后由于乙方质量原因仍不能达到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与本工程相关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9.2 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商议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10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业主、总包方、分包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包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
第11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两份(一正一副)。
第12条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即告终止。
合同双方:
甲方: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东)建材大世界洪泰
河南分公司 装饰材料经营部
(盖章) (盖章)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或法人委托人: 或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6月20日 日期: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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