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FBHT-2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工程
活动板房承包合同
发包方: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承包方:郑州生华彩钢板房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 月日
彩钢板房分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郑州航空管理学院 工程 活动板房 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管理学院(学生食堂、洗浴中心)
工程地点:郑州东区龙子湖
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地上 三 层,局部 四 层;
建设单位:郑州航空管理学院
监理单位:郑州海华监理公司
第二条 承包范围
工作内容:彩钢板房的安装。
第三条 价款与计量
3.1 本合同单价为 290元/M2。
3.2 工程量:99m2,
3.3 合同暂定价为:2871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柒佰壹拾圆整
3.4特别说明:
?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合同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均包括分包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总包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 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还包括因施工不良或缺陷及瑕疵而造成剔凿、返工、改良、修补等支出以及在合同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50%,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付到95%,
余5%作为质保金,完工后2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2004 年 07 月 02 日
完工日期: 2004年 07月 09日,计 7 日历天。
第六条 技术、质量、安全要求
1、 墙板系两层0.325厚热镀锌板中夹苯板,外墙总厚度75mm、内墙50mm,屋面100mm。
2、 彩钢板房满足甲方的使用功能,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3、 板房屋面防水采用SBS防水材料。
4、 防水材料施工人员需具有防水施工操作上岗证,施工质量达到相关质量标准。
5、 临建板房应满足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目标。
6、 分包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证,安装拆除等资质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7、 分包方应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方案、安装技术方案及交底工作。
8、 分包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9、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10、 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设备进行管理,符合公司CI工作要求和项目管理的要求。
11、 分包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施工,不得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未能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自身及他人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12、 分包方自备施工中全部工程所需的各种施工机具及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工具和安全防护、劳保用品。
13、 服从甲方管理,按甲方要求实行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符合现场有关规定,并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范围内并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第七条 保修
分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完工后保修2个月。
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总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分包方保留金中扣除。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保修费用与赔偿责任
4.1 如遇大风刮倒板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保修金需扣除以下费用:
5.1 总包方委托他人完成保修维修工作的费用;
5.2 为返修、维修以及其它与之相关连工作所需花费的费用【总包方代为支付时】;
5.3 其它与保修维修有关的费用;
5.4 保修金不计取任何利息。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九条 争议与裁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工程使用,分包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其中一份。
总包方: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分包方:郑州生华彩钢板房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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