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FBHT-1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食堂、浴室
砌筑分包合同
发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
承包方:开封市远达装饰建材工程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 2月18日
(1)
土建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开封市远达装饰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食堂、浴室 工程砌筑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食堂及洗浴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内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学生食堂为14119.26平方米,洗浴中心为3567.90平方米;
质量目标: 合格
安全目标: 工完场清,无重大安全事故
第2条 工期、质量
2.1、分包方须按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进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进划内完成;如分包方不能按总包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分包方须按总包方指令无偿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人员投入,以满足总包方、业主的合理进度要求为止。如分包方在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后,仍然不能达到总包方、业主之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令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场,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工期损失(每天5000元)及后续队伍的进场费用。
2.2、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分包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总包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的工作。
2.3、非总包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 5000 元,并承担总包方一切相关损失。
2.4、劳动力保障
为确保本工程如期完工,分包方应根据工期进度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组织劳动力,在本项目上应提供不少于以下数量的工人。
瓦工 名
力工 名
钢筋工 名
木工 名
焊工 名
架子工 名
电工 名
放线工 名
专职安全员 名
管理人员 名
第3条 甲方权利与职责
3.1 甲方驻工地代表: 王立新
3.2 负责协调分包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3.3 及时向分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3.4 当总包方对施工质量发生怀疑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3.5 如果分包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满足不了总包方、监理、业主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将分包合同范围内任意部分的工作指定给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从分包款中扣除,对此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6 总包方为分包方提供下列施工便利:
3.6.1协调解决分包方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库存场所,提供现场施工所需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办公设施分包方自备,办公所需水电费总包方承担。
3.6.2向分包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宿舍。负责在施工现场提供水源电源接口,并免费提供用水、用电。
3.6.3提供现场已架设完毕、现有的操作平台、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
3.6.4负责提供楼层轴线、高程,并对其精度负责。
3.6.5提供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分包方须提前提交详细使用计划,说明其使用的起始时间、材料品种、规格和最大重量,由总包方统一协调安排使用。
3.6.6负责提供现场的出入口的保卫工作。
3.6.7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分包方应厉行节约。总包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分包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总包方有权重罚。
3.6.8负责提供预埋铁件、木砖等预埋件。
3.6.9负责接洽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分包方应积极配合,因此造成分包方人员、机械等窝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3.7 乙方进场后甲方下达施工任务,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一套。
3.8 按照施工进度做好材料和大型施工机械供应。
第4条 乙方职责
4.1 乙方驻工地代表: 保证在现场施工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乙方驻工地代表随叫随到。
4.2 严格按国家的规程、规范、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3 严格遵守劳务合同。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劳务合同全部工作内容时,甲方有权令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场,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工期损失(每天5000元)及后续队伍的进场费用。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承诺组织人员进场。如不履行承诺,甲方有权清退乙方。
4.4自备施工所需机具、机械及其它随身工具,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
4.5 进场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0岁,并具有与其工种相适应的技术能力。超出规定年龄的,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
4.6 合同签定后5天内必须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一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案。主要岗位、特殊工种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供甲方审核,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4.7 乙方施工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但施工现场总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各施工班组长等技术骨干不得更换,并要长驻施工现场,如需调换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违反以上约定,处以每人每次2000元的罚款。各施工负责人、班组长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否则处以每人每天200元的罚款。
4.8 为满足甲方对本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指令追加现场的劳动力的数量。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指令后,采取拖延或不配合的态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直接追加劳动力的数量,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9 乙方不得以农忙或各节假日等借口为由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在农忙或各节假日期间,如甲方要求连续施工,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达到双方约定的进度,以保证总施工进度不受影响。如果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有权选择其他队伍进场施工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10 乙方工作人员及所有工人需具备河南省政府部门规定要求的各种证件,乙方代表负责将甲方所需的全部有效证件(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等)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因乙方人员证件不齐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还应提供有关企业的有效证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以及法人委托书上报甲方。
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外来人口暂住证(费用自理)。
4.11.现场的二次搬运、装卸、现场临水临电(土建部分)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12 现场文明施工及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及排污等由专人负责,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扣除。乙方应保证将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区内的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配备工人每天打扫甲方办公区的卫生;自行配备一名电工负责用电安全工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4.13.乙方负责埋件安装、加工。
4.14.分包方施工人员应在指定的区域使用卫生设施,注意保持卫生与清洁。
4.15. 分包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总包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总包方的规定,并符合总包方的CI要求。
4.16.能够响应中建一局的《卫生防疫办法》、《交流资料》、《安全教育流动学校》等管理办法。
4.17分包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总包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分包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4.18分包方应与其它各专业分包仔细核对图纸尺寸和标高以及预埋件位置与数量,以防其它分包方因尺寸、标高、标注不统一或错误造成施工错误。如分包方未能提供或提供数据有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19分包方有义务保管、维护施工范围现场临水、临电、临时消防设施。
4.20在分包工程完工后,除非总包方同意,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要求拆除现场一切临时设施【包括施工和生活设施】,恢复原样。
4.21分包方应采取恰当的方式对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防止交叉施工造成污染与损害,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成果,如有损害分包方应自费予以修理。
4.22分包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总包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郑州市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
4.23负责分包工程竣工前清理、竣工移交前的看管和保洁工作。
4.24所负责工程的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由未经总包方许可,禁止分包方擅自拆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操作平台。否则,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4.25负责作业面的施工照明,自行从总包方引出的水电接驳点将水源、电源引至其施工作业地点,所需配件、电线等设备设施自备。合理使用总包方提供的水电资源,杜绝浪费。
4.26负责将混凝土墙体、柱子、梁底预留的拉结筋剔凿就位,并清理渣土。
4.27 工程范围内的工作乙方人员应与机电、水电方面人员无偿配合。
第5条 双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及其它工作
基本原则:甲方负责提供架料、垂直运输机械等主要资源,其它辅助材料及中小型机具、工具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5.1.本次合同范围内,下列材料及资源由甲方提供:
5.1.1 本工程甲方提供架料、垂直运输机械等主要资源。
5.1.2 本工程甲方提供所有主材。(各种砌块、钢筋、模板、植筋胶)
5.1.3 本工程发包方提供施工所用的电源及水源。
5.2. 本次合同范围内,下列工作、材料及资源由承包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5.2.1 本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配合照管所需的人工。小型机具无偿配合。 5.2.2 除甲方在合同中注明的主材外的所有辅材由乙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中小型 机具、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机具正常运转。
5.2.3.工人宿舍的维护、工人生活用品、厨房设备、承包方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均由承包方自备,承包方还须自行对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食堂等进行必要的修整。
5.2.4生活区内排污费的交纳、厕所的清理(包括由环卫局进行的清理)、生活垃圾的外运、政府主管部门与生活区相关的各项批准、检查、证照等均由承包方自行提供。
5.2.5.承包方所提供的设备、机具应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时间进场,并且应得到发包方的书面指令才能退场。承包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6.承包方须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等现象,以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5.2.7.承包方承诺施工中甲供材料合理使用下料(主要指钢筋、砼、模板等,不包括周转材料),属乙方原因造成超出预算定额损耗率以外部分,承包方承担其超出部分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