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复印件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_________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等方面的关系,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甲方无须为此额外支付合同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以便安排。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本工程完工验收前_________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_________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5.1甲方在工程结算时将对工程量进行审计。具体结算方式如下:如果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附件约定的工程量不吻合的,以现场实际的工程量为准;过往文件中关于工程估算的约定,如与本合同不一致地方,以本合同为准。工程结算造价以合同附件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当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发生时,签证单必须有甲方、乙方授权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视该签证为无效签证(该签证作为施工及结算的依据)。乙方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变更要求,经甲方核实后进行调整,但相应的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其它有关费用不变,措施项目费不作调整。
(1)合同附件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2)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凭招发包人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5.2 经审计部门核定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5.3 竣工最终结算数以审计部门审定后的决算文件数为准。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酌情处理。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的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违规装修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及时要求甲方修改,甲方不予改正而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7.5乙方所有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验收标准。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它约定
9.1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_________份(工程竣工图由设计院提供)。
9.2本工程按图纸实行项目、单价、数量包干价。如图纸设计变更,则据实际情况另外计算;如图纸有错漏的,尺寸不对的,导致乙方预算的错漏,其数量则按实际发生费用项目另外增加。
9.3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_年。保修金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_________年,工程保修责任期终止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余款(无息)。
9.4 在施工期间不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工伤事故、工程事故而引起的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5 工程涉及成品部分乙方只收取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管理费。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自动终止。
10.3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报价及施工说明
发包方 :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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