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
住所地址
业务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________号》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特点,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发包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1.2工程户型:
1.3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明细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材料(见工程材料,设备供给明细表)。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见工程材料,设备供给明细表);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合同价款和保价单: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安装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2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持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_____份。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的,承包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_______份。
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______________)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______________)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开工_______日前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其间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对原建筑主体结构的质量情况与承包方进行交底(包括原有管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如因发包方对工程了解不详而造成交底不实所造成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4派驻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配合承包方办理工程签证手续。发包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承包方的意见均需通过发包方代表与承包方接触洽谈;
4.5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6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7负责协调承包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8不得有以下行为:
(1)擅自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超额增加楼体荷载,超负荷吊顶。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9凡必须及4.8款所列外内容的发包方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提具书面证明,再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10施工其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承包方做好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4.11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12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______________)等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消防规范,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对工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3认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工程依法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级健身行政管理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的清洁。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4承包方派驻代表人______________向发包方提供工程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发包方关于工程的有关事宜均通过承包方代表解决,以确保工程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2未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负责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1按由承包方编制本合同附件《发包方(承包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在材料,设施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方确认备案;
7.2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3发包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承包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合同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发包方承担,合同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合同工期顺延;因发包方负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合同工期顺延;
8.3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确认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本工程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工艺做法和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作为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的依据;
9.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_____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9.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符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______________)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______________)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9.4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接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其施工部分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承包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不得入住,如发包方擅自入住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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