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FBHT-32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食堂
塑钢窗及铝合金门窗分包合同
发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
承包方: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钢窗厂
签订日期:年 6月18日
塑钢窗及铝合金门窗分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食堂、浴室 工程 塑钢窗及铝合金门窗 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食堂、浴室工程中塑钢窗及铝合金门窗的制作、运输、装卸、安装及五金配件。
承包方式:以综合固定单价的形式包干。总价约52万(总价只做为付款比例参考)
第二条 价款与计量
1、合同综合固定单价:
1.1 100系列铝合金地弹门(玻璃厚度5mm),综合固定单价:320元/m2 ,约278 m2
1.2 70系列铝合金平开门(玻璃厚度5mm),综合固定单价:285元/m2 ,约200 m2
1.3 90系列铝合金推拉门窗(玻璃厚度5mm), 综合固定单价:210元/m2 ,约1300m2
1.4 海螺型材塑钢窗:180元/ m2。约538.53 m2
1.5采用钢化玻璃,5mm厚每平方米另增35元,8mm厚每平方米另增65元。约400 m2,按玻璃实际净面积计算。
说明:1、铝合金门窗要求:铝型材采用亚洲铝厂或郑州台利公司银白磨砂氧化型材,型材规格满足图纸设计、规范要求;型材、玻璃、五金件品牌注明;玻璃为洛阳5mm浮法白玻。
2、塑钢窗要求:为80系列单框单玻塑钢窗,窗玻璃采用5厚净片玻璃,门玻璃采用8厚净白钢化玻璃;钢衬为宏阳、新宏牌1.2mm厚镀锌钢板,玻璃采用5mm厚洛阳浮法平板玻璃,胶条采用开封龙亭牌,滑轮选用新乡三立牌(单价2.5元/个以上),锁、密封条采用中高档产品;单独列出详细的型材、配件、五金等所有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和售后服务内容和措施,所有的材料配件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中高档原装产品,经业主认可后方可使用。
3、塑钢窗及铝合金门窗必须为业主指定型材及配件,达到业主质量要求标准,且外墙处窗均带纱扇。
4、塑钢窗其它未尽事宜以塑钢窗投标书为准。
2、单价包括以下项目:
2.1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2.2人工费〖包括赶工费、节假日加班费〗、人员设备保险费;
2.3生产机具、工具费;
2.4成品保护费;
2.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2.6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除营业税以外的各项税费。
2.7工伤及医疗费。
2.8施工现场垃圾的清运(运至施工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
3.计量规则:按铝合金门窗、塑钢窗建施蓝图洞口面积尺寸计算。
4.检测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中送检窗仍按合同价计取费用,实验费执行合同)
特别说明:
1)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合同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暂定合同价款【总价】均包括分包方为履
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职责,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总包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还包括因施工不良或缺陷及瑕疵而造成返工、改良、修补、更换等支出以及在合同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费用。
第三条 付 款
浴室塑钢窗全部安装完毕后,付塑钢窗合同总价的50%,验收合格后付至塑钢窗总价的95%,质保金在一年后一次无息返还。铝合金窗货到工地且验收合格后付铝合金合同总价的80%,玻璃及窗扇货到工地且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到95%,留5%质保金在一年后一次无息返还。
注:乙方负责提供塑钢窗及铝合金门窗样品,经业主认可后封存,施工验收时与样品不一致,拒付工程款。
第四条 工期要求
1.分包方须按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进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总包方之总控进度进划内完成;如分包方不能达到总包方、业主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令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场,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工期损失(每天3000元)及后续队伍的进场费用。
2.非总包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 1000 元,并承担总包方一切相关损失。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推延,工期相应顺延。
4.塑钢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全部安装完毕,铝合金门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进场开始安装,再10天内安装完毕。
第五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业主、总包方、分包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包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
第六条 变更与变更计价
如果总包方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作出变更或调整,总包方有权指示分包方进行以下任何工作,分包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
1.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
1.2改变型材的规格、型号、厂家;
1.3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实际尺寸;
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
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分包方违约或分包自身原因造成总包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分包方自己承担。
无论什么时候,分包方没有任何权利对合同工作内容提出变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未经总包方许可的施工作业。
如果变更仅仅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单价不变,仍按原合同单价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总包方认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第七条 技术质量
总则
1.1 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严格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等,铝合金门窗安装以前,必须有抗风压性能、抗空气渗透性能、抗雨水渗透性能的实验报告。
成品保护
4.1分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恰当的措施对成品进行妥善保护。
5.2分包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要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作好标记,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
5.3在吊放操作平台上搬运材料时,防止碰撞已制作完成的铝合金门窗。
5. 铝合金门窗一般要求(其它不详事宜,遵从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图集规定。)
5.1铝合金型材应进行防腐处理,表面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
5.2材料及附件质量应严格符合图纸设计、规范要求。
5.3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用泡沫棒填嵌饱满,打胶厚度不得小于6MM。
5.4 硅酮密封胶必须采用国产知名品牌。
5.5 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5.5 铝合金推拉窗制作时应设置排水孔。
5.6铝合金门窗框制作完成后,应用无腐蚀性的软质材料包紧扎牢。
5.7 铝合金型材的外观要求必须全新、无污物,不能有弯曲变形现象。
5.8 向总包方提供五金及附件样品。
5.9 铝合金门窗安装完毕后,应将玻璃上的污物擦拭干净。
5.10各种型式门窗均应有通过四方验收的封存样品。
5.11配件选用优质中高档配件,胶条选用20年不老化优质橡胶条。
6 塑钢窗一般技术要求(其它不详事宜,遵从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图集规定。)
6.1塑钢型材应进行防腐处理,表面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准。
6.2材料及附件质量应严格符合图纸设计、规范要求。
6.3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用泡沫棒填嵌饱满,打胶厚度不得小于6MM。
6.4 硅酮密封胶必须采用国产知名品牌。
6.5 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6.6 塑钢窗框制作完成后,应用无腐蚀性的软质材料包紧扎牢。
6.7 塑钢型材的外观要求必须全新、无污物,不能有弯曲变形现象。
6.8 向总包方提供五金及附件样品。
6.9 塑钢窗安装完毕后,应将玻璃上的污物擦拭干净。
6.10 塑钢窗推拉窗制作时应设置排水孔。
第八条 现场及人员管理
分包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总包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总包方的规定,并符合总包方的CI要求。
分包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分包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分包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总包方的损失由分包方赔偿,此外总包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第九条 总包方一般职责
总包方驻现场代表姓名【项目经理】 徐 明 ,项目经理代表总包方全面履行合同各项职责。
负责协调分包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分项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审查分包方施工方案。但这种审查通过并不能免除分包方承担因方案缺陷、错误所导致各种后果的一切相关责任。
及时向分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当总包方对施工质量发生怀疑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如果分包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满足不了总包方、监理、业主任何一方的合理要求时,总包方有权将分包合同范围的工作指定给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从分包款中扣除,对此分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总包方为分包方提供下列施工便利:
7.1 协调解决分包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库存场所,提供现场施工所需材料堆放场地。
7.2提供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
7.3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分包方应履行节约。总包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分包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总包方有权重罚,并禁止分包方使用总包方提供的水电资源。
7.4提供现场已架设完毕、现有操作平台、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总包方负责定期召开的现场协调例会,分包方驻工地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并服从于会议决议以及总包方的协调管理。若分包方驻工地负责人无法正常参加,需事先向总包方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全权代表参加。
第十条 分包方一般职责
按合同约定及总包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国家的规程、规范、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分包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姓 名: 孙 喜
【技术负责人】姓 名: 贾恒云
分包方进场前需向总包方提供完整施工方案。
自备施工所需机具、机械及其它随身工具,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
分包方应采取恰当的方式对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防止交叉施工造成污染与损害,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成果,如有损害分包方应自费予以修理。
分包方应保障总包方免于承担因分包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总包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负责己方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将己方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清理到总包方指定的区域。否则总包方有权自行组织他人完成该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