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函
致:昆山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对贵方的昆山中南锦城会所精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和仔细的阅读,并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全部接受。
我方已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对工程设计与施工条件全部知悉,结合本公司长期从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经验和实力,在全面考虑工程地质与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基础上,我方作出如下工程报价,并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不再提出变更,增加合同价款的要求。
1、按招标方同意的设计与施工的工作内容与工程范围,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
2、工程量以招标方确认的实际竣工工程量计算。
3、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贵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情况,我方计取的补偿费以贵方现场签证为准,独立在税前直接计取,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4、其它计取办法执行招标文件之规定。
5、
。
联 系 人: 李盛海 投标人:(盖章)
联系电话: 15817271675 代表人:(盖章)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工贸园204栋3楼
日 期: 2014 年 1 月 3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昆山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叶大岳 (姓名)系 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李盛海 为我公司全权代表人(附法人委托书),参加贵方组织的 昆山中南锦城会所精装修工程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 进行投标。对此:
一、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二、如中标,我司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合同,并承担协
议、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三、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真实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四、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将受此投标函的约束。
五、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承诺贵方可无条件使用我方投标方案中
的所有成果。
六、无论是否中标,我方均承诺对本次招标及相关资料内容、以及贵司提供
的所有资料文件内容保密。
七、与本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联系:
联系人: 李盛海 (先生/小姐) 职位: 业务经理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工贸园204栋3楼
电话: 15817271675 传真: 邮编: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2014 年 1 月 3 日
三、投标承诺书
致:昆山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我公司已对贵方的昆山中南锦城会所精装修工程招标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和仔细的阅读,并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全部接受。
二、我方已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对施工现场和贵方提出的施工条件全部知悉,结合本公司长期 经验和实力,在全面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基础上,我方作出如下投标报价,并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不再提出变更、增加合同价款的要求。
1.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贵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情况,我方计取的补偿费用以贵方现场签认为准,独立在税前直接计取,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2.其它计取办法执行招标文件之规定。
3.工程款支付时间和条件为:
三、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90 天内竣工。
四、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五、我单位已将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交到贵单位财务室。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 万元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四、项目经理委任书
昆山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叶大岳 代表本单位委任项目经理、颜瑜 为昆山中南锦城会所精装修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颜瑜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日 期: 2014 年 1 月 3 日
拟派项目经理及证件
五、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复印件